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2日 10:38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

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南新区社事局,市区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函件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要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2号)和《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的要求,进一步科学论证规划本地区、本学校2015年招生专业设置,明确专业发展方向及发展定位,认真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为依据,积极发展面向鼓励类产业的专业,控制面向限制类产业的专业,逐步取消面向淘汰类产业的专业。要紧扣全市新特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制定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努力形成与地方产业结构吻合度高、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专业布局结构,提高专业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要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切实改善各专业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专业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

二、各职业学校凡列入2015年招生计划的专业,均需申报统一备案,并按照教育部新专业目录标准(2010版)规范专业名称,执行新的专业设置标准。其中,拟新增设专业需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并做好接受市教育局实地评估审查的准备工作。

三、请各职业学校按照附件表式要求,于3月14日前将2015年专业设置备案情况表及电子邮件报送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联系电话:88228683,电子信箱:ycjyzsc@163.com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

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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