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
“百万师生共学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广泛宣传和大力彰显盐城天蓝、地绿、水清和“秀美城市、田园乡村”的地域生态特色,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素养,根据盐教发〔2014〕24号《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的意见》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百万师生共学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幼儿园及小学中低年级学生可在老师或家长参与下,参加生态文明知识的学习普及和竞赛活动。
二、竞赛范围
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等的要求,围绕培养学生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意识,以绿色消费、低碳生活、保护耕地、节约资源、垃圾回收、控减噪音、净化空气等方面的知识内容,开展普及宣传和教育。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元月15日,在盐城教育网公布知识竞赛答题(附竞赛范围及参考题库)。请参加竞赛的师生登陆盐城教育网“百万师生共学生态文明知识”竞赛专栏 (盐城教育网网址为http://www.yce.cn/),并按照要求作答。
在网上竞赛的基础上,拟于2015年3月,举行全市中小学生态文明知识抢答赛,抢答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网上竞赛活动分教师组、小学(含幼儿园)组、初中组、高中(含职业学校)组四类设置奖项,获奖者从答卷全部正确的人员中随机抽取。每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同时设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把通知要求和活动内容传达到所属中小学校,保证参赛人数和活动质量。
2.各地各学校要把竞赛活动同珍爱自然、积极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竞赛活动的实效和影响力。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小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的先进经验,对具有典型推动意义的经验,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局政教法制处,作为评选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的依据。联系人:曾锡,联系电话:88228695,电子邮箱:ycezfc@163.com。
特此通知。
盐城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