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及民办教育机构:
为了贯彻省、市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总结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从事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及民办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人员等。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围绕当前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述充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思考、有实践、有实效并富有创见;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具有时代感。论文题目要简要、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分、实在;论证严谨、缜密;文字表达简洁、流畅,文章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启发性。
3、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三、评选程序
本年度论文评选采用二级评选的程序:单位初评,即各学校或社会教育机构对本单位教职工所撰写论文通过单位初评后,将论文汇总表(见附件1)、论文申报表(见附件2)、论文(论文中不得注明作者单位及作者姓名,论文放置顺序应与论文汇总表顺序一致)和对应的电子稿送交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研究所(详细地址:市区平安路2号教育局大楼207室,联系人:解太林,联系电话:88228620,电子邮箱:yczjcylt@163.com);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
四、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如二人以上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只发联合证书一份,需证书者可自选复印。评奖结束后,我院将以文件形式表彰获奖者,文件下发至县(市、区)有关单位进行备案,并在《盐城教育网》和《盐城职教网》站上发布。如发现获奖论文有抄袭、剽窃等现象,则要撤回证书并通报批评。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论文的评选分为德育类、文化课类、专业课类、技能课类、培训类以及综合类
2、论文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
3、省级及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报送参评论文控制在20篇以内,社区教育中心及其它民办教育机构5-10篇。
4、参评论文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论文题目用宋体小二号,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楷体加粗。
5、参评论文不论是否获奖,原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附件1:盐城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优秀论文汇总表
附件2:盐城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表
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职社科(社教办)
附件1:
盐城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优秀论文汇总表
序号 | 论文题目 | 论文类别 | 作者姓名 | 作者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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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盐城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表
作者姓名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论文题目 | | 论文类别 | |
论文的关键词、主要论点概述 | |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意见 奖励级别 年 月 日 |
备注 |
说明:此表各单位根据需要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