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的函
各职业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的精神,对照评审专家推荐条件,请各校积极推荐评审专家。
一、推荐要求:
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 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不得为本次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3.各单位推荐人数不限,请尽可能覆盖更多专业门类。
二、上报要求
请各校对照条件认真遴选,并按照省要求填写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中职),文件名设为XXX学校专家推荐表,于9月10日前发送到CDL789@126.com邮箱。
联系人:陈东林 电话:88228620
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