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职业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教育工作者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各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二、申报要求
1.请认真研读《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2021年省教学成果奖填报说明》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规范。
2.各职业学校在校级评比的基础上推荐申报2-3项。
3.各职业学校在2021年8月25日前将校参评材料汇总后,报送市教科院职社教育研究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东林 联系电话:88228620
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