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教育财务有关工作的函

2014年12月23日 07:30  点击:[]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当前教育财务有关工作的函

各镇中小学,市直各学校:

为规范学校财务核算,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教育经费统计编制的准备工作,现对教育系统当前有关财务工作函告如下:

一、及时解缴非税收入,完成收入任务。学校各项非税收入须在1130日前全部解缴市财政专户,并于1210日前到局支付中心进行收入对账。12月份实现的非税收入确需解缴,应及时与局支付中心联系,或于20151月份进行缴库。

二、及时实现支出,提高预算执行力。局近日将对年初预算中未下拨的资金拨付给学校,各学校应按照支出相应口径及时实现支出,确保支出达序时。以下部分支出项目请学校在1122日前提供相关材料,经局审核后拨付资金,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则由学校自行解决。1、有省市专项项目的学校,提供项目支出明细,由局提请财政部门下达指标。2、助学金。年初按学费收入的5%列入预算,学校提供相关助学金支出凭证复印件及凭证号。3、择校费税金。学校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按实际支付税金拨付。4、垃圾处理费。指年初按照合同列入预算的垃圾处理费,学校提供垃圾处理费支出的发票复印件。5、幼儿管理费。学校填写《2014年度幼儿管理费报批表》(附件1),局按实际列支2014年幼儿管理费金额拨付。6、独生子女奖励金。学校填写《2014年度独生子女奖励金报批表》(附件2),经局审核后拨付。

三、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账实相符。1、组织固定资产清理。根据财政部新出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从“800元以上调整到“1000元以上,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达不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作为存货进行会计核算,防止资产流失。2、做好年末往来清理工作。各学校要在决算前清理各项往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按照清理情况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3、正确使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从201411日起,对学校未竣工项目均要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竣工后符合确认标准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特此函告

附件1. 东台市学校2014年度幼儿管理费报批表

2. 东台市学校2014年度独生子女奖励金报批表

东台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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