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审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7年10月31日 09:48  点击:[]

东台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校后勤管理审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东委教〔201713号)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东委教〔201714号)要求,现就学校后勤管理审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省市委、纪委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排查存在问题和发现廉政风险点中的预防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依纪依规管理学校后勤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实现廉洁后勤、阳光后勤,为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见附表)

1.财务收支管理。重点检查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往来款管理、账户管理及税费管理等六个方面。

2.食堂运营管理。参照“透明食堂”创建实施细则,并结合各学校实际进行检查。

3.资助经费管理。重点检查助学金、普高免学费补助经费管理两个方面。

4.装备配备招标。重点检查装备配备的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情况。

5.基建维修管理。检查立项管理、招投标管理、过程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及档案保存管理等五个方面。

6.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履行手续情况等内容。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以审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学校后勤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定性分析,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2.精准从严原则。在审计专项行动中,查找问题充分、必要、完整、可靠,定性依据准确、恰当,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3.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专项行动小组收集证明材料时应防止主观臆断,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审计专项行动小组成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审计专项行动既要反映问题和不足,也要肯定业绩和成效。

四、推进措施

1.组织自查自纠。组织指导各学校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各学校通过回头看、如实填、认真改等环节,对近三年来的后勤事项和招标采购项目逐一自查、如实填报,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2.明确整改要求。审计专项行动小组逐一列出学校的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初稿,并向被审计单位逐一反馈意见,对落实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3.全面整改落实。各学校对照列出的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各学校按照整改后的问题清单形成正式专项检查汇总报告,并于9月底前将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分类汇总,连同专项检查报告一并报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将视各学校开展的情况进行抽查。


东台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后勤管理审计专项行动自查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自查范围

序号

主要内容

主要风险点

存在问题

备注

财务收支管理

1

预算管理

1)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按照制定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编制预算;
3)编制预算时征求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通过;
4)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5)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6)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7)专项资金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

收入管理

1)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
2)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3)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立项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
4)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按学期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及时向学生家长退回结余部分并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5)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一律按学期收取;中等专业学校中职部住宿费、代办费等一律按学期收取;高职部住宿费、代办费等一律按学年收取。

财务收支管理

3

支出管理

1)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2)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各项支出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
4)购买商品服务以及其他支出款项,应当向对方取得发票;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5)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不得自行确定项目和标准乱发津补贴;
6)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的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4

往来款管理

1)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2)对各类应付款和工程款要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3)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新增债务需履行审批手续。

5

账户管理

1)学校所有账户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管理;
2)学校开设食堂、工会和红十字会等专用账户的,需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3)所有独立设置的账户均按照列支范围支出相关费用。

6

税费管理

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食堂运营管理

7

食堂财务管理

对照“透明食堂”创建实施细则,逐一核查。

资助经费管理

8

助学金管理

助学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被挪作他用。

9

普高免学费补助经费管理

补助资金不到位,学生学费未免除。

装备配备招标

10

立项管理

所有装备配备招标全部列入当年部门预算,未列入预算或要进行预算调整需经过审批。

11

招投标管理

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齐全,并按审批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招标文件经相关网络平台(东台市政府采购网或教育网、校园网)公开发布,招标工作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

12

过程管理

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验收过程规范,手续齐全。

13

资金拨付管理

报销时附发票、入库单、合同、验收单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支付手续齐全。

14

档案保存管理

1)装备设施设备及时准确记入行政账并上传“江苏教育资产监管网”中的盐城市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
2)所有过程资料及时准确装订成册,作为档案保管。

基建维修管理

15

立项管理

项目列入部门预算,如未列入或预算调整是否经过审批。

16

招投标管理

1)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招投标过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17

过程管理

工程变更及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18

资金拨付管理

资金拨付手续齐全,按合同规定进度拨款。

19

档案保存管理

工程资料完整,按相关规定归档保存。

固定资产管理

20

固定资产管理

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2)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资产处置需履行报批手续;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4)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所有资产全部登记入账。

备注:表格中未明确的内容和风险点,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点对近三年来的后勤事项和招标采购项目逐一“回头看”。


东台市教育系统学校后勤管理审计专项行动

问 题 清 单

学校名称:

序号

调查内容

调查存在的问题

检查人员签名

1

财务收支管理(含:资助经费)

 

 

2

食堂运营管理

 

 

3

装备配备招标

 

 

4

基建维修管理

 

 

5

固定资产管理

 

 

6

服务性项目

含:生活公寓用品、校园商店、文印室、浴室、茶水间等

 

 

检查组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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