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盐教财〔2017〕5号《关于编报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2017年03月29日 09:16  点击:[]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2017年是“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落实之年、行动之年。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这一核心任务,注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科学合理编报今年的招生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我市义务教育全部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今年不再下达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招生计划。请各地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入园和入学。

二、高中阶段教育:各地要从提高人口素质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高度,动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以上。各地要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近两年招生情况,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基本原则,合理编报本地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含经过审批的民办学校)。

1.普通高中: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未达到三星级的普通高中原则上要逐步停止招生。根据教育现代化的指标要求,从严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班级生额,一般以10-16轨为宜,班额不宜超过45人,根据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规模数量,原则上各普通高中今年的申报计划不得超过去年实际招生数。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未能用完的该专项招生计划,不转入普通招生计划。各地在编制计划时,请按照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 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教体〔20172号)要求,将本地该专项招生总的计划数分解落实到有招生资格和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并在招生计划附表(一)中注明。

2.中等职业教育:2017年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要坚持以服务地方支柱产业和沿海开发为宗旨,以专业结构优化为着力点,加快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的培养步伐。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实行“2.5+0.5的中职人才培养模式,控制职业学校班额,积极开展小班化教学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各校要根据本校现有办学、实训条件,结合近两年招生情况,实事求是地申报2017年招生计划。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上报各学段招生计划前,相关科室和学校要认真对接沟通,形成全局统一的意见,并按附表要求(市直普通高中按表一要求,市直及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按表二要求),于310日前将2017年招生计划申报表报我局规划财务处,纸质报表请盖章后一并寄送。联系人:顾艳艳,联系电话:88228757email892271543@qq.com

以上通知,希即落实。

附件:1.盐城市2017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表

2.盐城市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盐城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8

 盐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2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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