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为提高在校生持证率,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将组织在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本次在校生认定级别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2024年12月14日-12月15日(台城校区)
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沿海校区)
符合认定备案范围内的相关9个工种可申报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1.系部根据规定时间安排专人录入学生信息,并有序完成组织报名,具体时间在鉴定工作群下发通知。
2.请各系部根据报名考生数,填写《附件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等级认定考生导入模板》《附件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籍信息汇总表》,于11月30日前,将附件一、二、三和电子版照片按照规定格式以“班主任姓名+考核工种”打包后发陶存和老师qq邮箱(499909664@qq.com)。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我校中职班、3+3班、3+4班、五年一贯制大专符合年龄要求的均可申报考取四级/中级技能,五年一贯制大专符合高级工报名要求的均可申报考取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1.评价费:
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价费用。

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两项考核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鉴定成绩合格,合格者统一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1. 按照应考尽考,人人持证原则,学校鼓励在校生考取各类证书,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任务也有证书获取比例指标要求,各系部学生持证率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各系部可在技能鉴定工作群咨询或与认定办公室(教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