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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

2016年12月09日 18:48  点击:[]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经信委

苏教职〔2016〕30号

关于举办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经信委,南京市商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切实优化物流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更好地为我省物流业发展服务,省教育厅和省经信委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7年元月6日-元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
二、组织领导
大赛由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经信委联合主办,由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江苏省现代物流协会共同承办。
大赛成立组委会,并下设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名单见附件1)。专家委员会下设命题组、裁判组。命题组主要负责大赛命题和题库建设以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制定工作,裁判组主要负责现场裁判和评分。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设现代物流中心作业、物流运输作业、叉车作业和物流单证处理四个项目,各竞赛项目分职工组、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教师组四个组别。职工组参赛对象为从事物流职业的一线企业职工,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即2014年9月以前在聘教师)。获得过省赛、国赛学生组一等奖的学生选手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2017年度竞赛。获2015年、2016年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2017年度竞赛。团体赛每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
四、竞赛命题与发证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命题难度原则上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职业资格三级)为标准,职工组、中职组、五年制高职组、教师组分别命题。竞赛内容见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发证事宜详见《江苏省现代物流职业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3)。
五、奖项设置
根据每个竞赛项目的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
  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选手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奖证书。
  以上奖项以“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
六、组队与报名
各市教育部门负责中职组、高职组、教师组参赛选手的选拔与资格审查。各市经信委、南京市商务局负责职工组参赛选手的选拔与资格审查(职工组现代物流中心作业项目团体赛3人/组,每个大市报一组;职工组物流运输中心作业项目团体赛3人/组,每个大市报一组;职工组叉车作业项目个人赛每个大市报2人;职工组物流单证处理项目个人赛每个大市报3人)。各市教育局、经信委、南京市商务局和相关学会、协会共同组织好当地的选拔赛及资格审查工作。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报名表(见附件4);免冠正面大1吋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校名或单位名称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学生学籍证明或教师在编(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各市教育局负责汇总填写各市代表队(包括职工组)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于12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行政楼1号楼313、315室)。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赛点承办学校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省教育厅 省经信委
2016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 1.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技能大赛组织机构名单

· 2.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技能大赛竞赛方案

· 3.江苏省“现代物流职业资格”认定办法

· 4.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 5.2017年江苏省现代物流技能大赛各代表队选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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