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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14:24  点击:[]

关于举办校园十佳歌手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体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更好地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学校决定于12月下旬举办2015年度“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二、名额分配

分台城、沿海校区进行。

沿海校区:机财系11名,汽车系7名,建筑系4名。

台城校区:每系部5名。

三、比赛要求

1.参赛曲目:要求能反应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与追求;

2.演唱方法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

四、比赛时间、地点

沿海校区:1222日下午,图文中心三楼会议室。

台城校区:1224日下午,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评分标准

演唱技巧

歌唱完整度

10

歌唱流畅度

20

歌唱准确度

20

台风表演

台风自然度、表情

10

乐曲内涵表现度、到位度

10

感染力、亲和力、现场控制能力

10

舞台形象

整体形象、气质

10

服装搭配、与舞台和音乐的搭配

10

总分

100

六、奖项设置

比赛分沿海校区、台城校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附: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

班级

选手姓名

歌曲名称

演出时间

(分钟)

备注:请各系部于1222日前将决赛名单表及伴奏带交至团委办公室(台城交至钱莉娇,沿海交至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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