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东台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东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评选东台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通知》(东教办〔2024〕166号)精神,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东台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在职在岗教师。
(二)名额分配:学科带头人5人;教学能手7人。
二、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办法
(一)评选条件见“东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评选东台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通知》(东教办〔2024〕166号)附件1:东台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试行)”。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 评选坚持“客观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采取自我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分级申报评选的方式。
2. 各系部广泛宣传,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的初选工作。各教师对照条件,于10月18日前在系部报名,同时提交“东台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推荐申报评分表(自评分)”,系部审核后于10月18日上午将评分表和申报表交教务处周正奇。
3. 学校于10月22日上午集中对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分类别按复审分数高低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评审采取现场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要求各申报人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现场评审。
4.学校于10月22日下午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广泛听取意见,组织述职和民意测评,各确定人选于10月23日前将“东台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申报表”交教务处王甜娟,由学校于10月24日统一上报。
5.在同一次评选中,申报人只能参加其中一项评审。已是东台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不得同级申报。
以上通知,希迅速贯彻执行。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