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城师 范 学 院 人 事 处
盐师院人〔2018〕20号

盐城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6号)文件精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现就2018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过程中,使用 2017版培训教材(包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的四门课总学时不得少于110学时。
三、培训考试
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训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卷。总分100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培训和考试同时报名。务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报名事项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将2018年下半年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有关费用及2寸照片1张收齐后于2018年9月7日前集中报送至新长校区行政楼三楼人事处培考科(b300)。凡以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未全部通过者,可直接参加2018年岗前培训考试,请在报名表中备注栏内注明“补考”。
相关费用: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元/门。教材费:《高等教育学》45元/本,《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36元/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3元/本,总计一套教材169元。
(二)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2月13日和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五、关于免考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考《高等教
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 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1年11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免考需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报名时一并提交培考科。
六、有关要求
1.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严肃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联系人:姜琳,联系电话:0515-88233562。
附件:1.2018年下半年岗前培训报名表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8月20日
附件1
2018年下半年岗前培训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是否要教材 | 总金额 | 备注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姓名 | | 学校 | | 手机 | |
申请免试课程 |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 |
在高校学习期间 所学相关课程 | |
学校人事部门初审意见 | 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说明:1.此表请先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预审。
2.申请时请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学校人事处盖章确认)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