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
全市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国培、省培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8〕7号)精神,全省职业学校教师参加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相关培训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在岗教师,以及市县相关学科或专业的职教教研员,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参训项目中的具体要求;近两年已经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再参加本次国家级、省级培训。
二、培训经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安排培训经费,具体标准根据培训项目设计的目标要求或相应学科、专业的培训特点按照不低于4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培训经费限用于培训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论证、及期间的保险、场租、课酬、交通、食宿、资料等支出,相应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管理要求执行。培训基地不得向学员(或学校)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承担。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参培人员,按照下达各校的培训计划(此计划是在参照各校上报的需求数的基础上作微调后分配的,详见附件),对照省厅培训对象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对拟参加培训的人选予以公示。希望各学校积极完成市教育局分配的培训计划,不得多报或少报。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各学校指定一名专职系统管理员负责本校教师集中报名和日常培训信息传达。国家级培训报名方式及报名网址另行通知,省级培训报名网址为江苏省教师教育网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jste.net.cn/train/index.jsp”)。省培网上报名时间大约在5月中、下旬开始,月底前完成报名工作(请各校管理员及时关注省报名平台开通情况)。报名办法与2017年相同。联系人:郝清平,电话:88228620。
附件:1.2018年盐城市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