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17〕62号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考核发放2016年度盐城市级以上
骨干教师津贴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骨干教师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发放对象:2015年底前取得江苏省学科带头人、盐城市名教师、盐城市名校长、盐城市模范校长、盐城市优秀校长、盐城市学科带头人、盐城市教学能手、盐城市教坛新秀(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称号的骨干教师。
2. 考核办法:参照《东台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园网或者学校公示栏告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2016年盐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申请表》,按照材料过堂时间安排表安排专人将公示情况、《东台市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申请表》、相关证书复印件,报送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杨晓蓉。(所有材料须由校长签字盖章,电子汇总表报731487635@qq.com)。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附件:1. 2016年度盐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申请表
2. 东台市骨干教师津贴发放过堂表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