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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

2015年06月27日 17:59  点击:[]

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

  为了全面了解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业状况,加强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控,促进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盐教职(20077号《关于加强全市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于本学年末对全市职业学校进行教学质量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综合高中:2014级、2013级学生;
就业型班级(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2014级学生。

二、检测学科

综合高中:语文、数学、英语
就业型班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

  三、命题依据

1.综合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内容主要为本学期所学内容,就业型班级语文、数学、英语检测以各三份样卷为依据。

2.就业型班级专业基础课检测以样卷为依据,结合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各专业选考一门。

3.就业型班级各科样卷从盐城职教网通知附件2下载。

四、日程安排

1.612日前各地、各校将试卷征订数上报市教科院职社所。联系人:郝清平,联系电话:88228620

2.625日上午830请各校到华祥宾馆领取试卷。

3.考试时间:626日一天

就业班:

上午7:20—9:20  9:40—11:10 数 学
下午2:20—3:50  英 语 4:00—5:30专业基础课

综合高中:

上午7:20—9:20  9:40—11:40 英 语
下午2:20—4:50  语 文

五、考务工作

  1.制卷。本次教学检查结合学校期末考试进行,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制卷。

2.阅卷。综合高中试卷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阅卷,就业型班级试卷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阅卷。

  3.监考。各地、各学校结合期末考试统一组织考试工作,市教科院抽调人员赴各地、各校巡考。   

六、注意事项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检测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精心组织。凡应参加检测的学生必须全部参加统一考试,否则要进行补考。对交叉阅卷的就业型班级试卷,各学校要按照阅卷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阅卷与登分任务。

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所规定的考试日程和考试时间组织考试,任何学校不得自行调整考试日程和时间。

3.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题印刷有误,各学校可统一予以更正。

4.请各学校将参加考试的综合高中学生成绩名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分别制表,各一式二份,与试卷一并于627同时带至华祥宾馆阅卷点,并将名册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qp204@163.com。为了便于统一录分,各学校学生考试试卷装订顺序必须与学生成绩表名单顺序一致。

教学检查是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之一,应注意不要影响和冲击其它正常教学,各学校应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有关考试费用按去年标准执行,待后见补充通知。

以上通知,希即落实。

附件:

1.2015年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征订表

2.就业型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样卷


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1

2015年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征订表

单位:

2014级就业型

2014级综合高中

2013级综合高中

合 计

机械制图

机械基础

电工基础

电子线路

vb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基础

餐饮(客房)服务与管理

旅游概论

服装制图

服装工艺

基础会计

市场学基础

建筑制图

建筑力学

汽车

汽车构造

此表请于612日前发送至邮箱:hqp2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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