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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中专“3+4”本科班教师教学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30日 14:49  点击:[]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中职对接本科班教学管理办法

东中专发[2013]79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在学校原有相关考核办法基础上,针对中职对接本科班的实际、学科特点以及对教师教学要求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职业学校管理规范》为依据,以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为基础,研究和探索中职对接本科项目的教学管理规律,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激励项目班级教师牢固树立爱岗敬业、质量第一的理念,引导教师不断拓展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努力提高中职对接本科班中职阶段的教学质量。

二、适用对象

承担中职对接本科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遵循原则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实行“四坚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坚持过程管理和任务目标相结合,既要明确教师职责和教学目标,又要注重教师教学过程;坚持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既要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工作,又要突出对重点和核心工作的考核;坚持注重考核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在对教师形成考核结论的同时,既要及时反馈教学评价信息,又要采取整改措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具体措施

以《江苏省职业学校管理规范》为依据,在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的同时,结合中职对接本科班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拟规定如下:

(一)明确中职对接本科班学生转段条件

学生转段条件的达成:

1.通过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3.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由牵头学校组织出卷和考核,且必须达到规定学分;

4.获得相关职业资格鉴定中级工证书。

(二)教师配备和工作量计算办法

1.“中职对接本科班”教师配备:文化课教师(特别是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全校择优选用;专业课教师(特别是核心专业课程)优先选用本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2工作量计算:

本科班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按综合班教师的标准计算,具体按盐城协作校会考或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的成绩分档计算。

(三)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

1.实现“公共科目会考,专业课统考”制度

公共课将实行盐城市有中职对接本科项目学校统一会考制度,每学期至少两次,考试成绩进行参加会考学校比对;专业课实行教考分离,由系部教务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与综合班同专业进行比对。 

2.实行教学全员管理

中职对接本科班教学实行校级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全面参与管理制度,校级行政人员以推门听课的形式为主,对教学的重点工作监控与指导,不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辅导、考试评价等情况,并进行评估指导。学期末,要对教师备课、上课、案例研究、专题研究、撰写教学随笔和论文总结等业务质量开展自评、互评,进行表彰鼓励。每学期至少2次(原则上在校级含校级以上组织的考试后)教学质量分析研讨,研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  

3.实行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制度

综合一部对项目班级实行教学计划(进度)、教案(讲稿)、课标落实、学生学习状态与水平等日常教学工作监控。利用检查、评比、展示、交流等形式监控教师上课、学生作业、后进生辅导、教学质量分析、试卷等。做好教学全面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班主任要将各次组织考试的学生成绩和在校的表现适时与家长沟通和交流,建立家长联系单。适时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水平和能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质量等方面的认可程度,以此来评估、指导和改进教学工作。  

(四)考核奖励办法

1.期末会考成绩列盐城市参考班级前1/3或与综合班同学科比较列第一名的教师,课时工作量上浮0.1个点;会考成绩列盐城市参考班级后1/3或与综合班同学科比较列后1/3名的教师,课时工作量下浮0.1个点,且教学质量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其中,如年度两学期在盐城会考中均名列第一的任课教师,可作为学校标兵候选人。

2.转段升学率列盐城市内各项目校第一,教务组、学工组分管领导及项目班级班主任在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和首聘时参照“对口高考盐城第一”的标准加分;在转段时有课程考核要求的相关教师减半加分。

3.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并且学生考试成绩达标,在学校年度评比中,在同等条件下,对该班的主要学科的任课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4.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对该班的任课教师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适当照顾。

5.有以下情形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教师和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给于任教调整和处理:

1)教师在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学校督导等专项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

2)因不认真教学,造成学生和家长有强烈反响的;

3)有无故旷课等违反“教学五认真”的;

4)会考科目在盐城排名连续2次倒数第一的;

5)严重违反上级或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等。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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