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发〔2019〕141号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考核发放2018年度盐城市级以上
骨干教师津贴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市直各学校:
根据《东台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骨干教师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津贴发放对象:2017年底前取得江苏省学科带头人、盐城市名教师、盐城市名校长、盐城市模范校长、盐城市优秀校长、盐城市学科带头人、盐城市教学能手、盐城市教坛新秀(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称号的骨干教师。
2. 考核办法:参照《东台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借用和支教人员在现单位参加考核),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园网或者学校公示栏告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盐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填报《2018年盐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申请表》,按照材料过堂时间安排表安排专人将公示情况、《东台市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申请表》、相关证书复印件,报送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杨晓蓉。(所有材料须由校长签字盖章,电子汇总表报731487635@qq.com)。东台市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由学校自行运用。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附件:1. 2018年度盐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申请表
2. 东台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3. 东台市骨干教师津贴发放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