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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高校教师资格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11日 14:45  点击:[]

东中专发〔201553

关于做好申报高校教师资格

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教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的对象为我校有意向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无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说明:1、从今年开始凡申报高校教师资格,必须具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今年培训是为2016年申报高校教师资格准备;2、如考虑今后要申报高校资格教师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符合要求的普通话证书、申报当年两学期任教五年高职课程且有任务书等)。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三、时间安排

盐城地区统一培训于201510—11月间利用连续7个周末时间在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排。具体培训事项请关注人事网和qq627438942015年岗前培训”通知。

(一)培训及考试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2015年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2寸照片1张于2015912日下午2点开始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南校区(沿海教师如有补课请将报名表和免测申请表直接发至顾玉芹老师处,证明材料可拍照发送),报名截止时间913

相关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培训费80/门,考试费20/门。教材费:《简明高等教育学》28/本,《高等教育心理学》28/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28/本,《教育法教程》30/本。

(二)考试安排

培训结束后,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其中《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开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1212日、13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三)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学员,可以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但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不得延误。不符合免考条件而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注意:符合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毕业证书应明确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标注教育字样应是2007年年底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或提供经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同意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按以下要求办理: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除1999年高等学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四、有关要求

1.教师岗前培训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合格证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

2.请各系部根据岗前培训课表妥善做好培训教师的工作安排,保证培训不受影响。省统一培训的四门课的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10学时。培训期间严格考勤,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2015年岗前培训报名表。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2015721

附件1

2015年岗前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是否要教材

总金额 400+教材)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姓名

学校

手机

申请免试课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在高校学习期间

所学相关课程

学校人事部门初审意见

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意见

说明:1此表请先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预审。

2申请时请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学校人事处盖章确认)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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