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奖”和“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师生共同提高,鼓励和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并利用好假期时间,热爱专业、勤奋好学、练好技能、立志成才。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
奖励对象:
全校所有在读品学兼优学生
参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评奖周期内,思想品德考核必须为优秀。
2.热爱专业,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等各项活动,体育成绩合格。
4.评奖周期内受学校或系部处分或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票否决。
三、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校在暑假和寒假结束一周内举行假期内学习检测考试。
1.考试班级:“3+4”中职对接本科班、综合对口高考班和五年制高职班。
2.考试科目:语、数、英三门。
3.考试内容:结合放假前学期学习内容,以放假前任课教师布置的假期作业为主。
4.具体程序和办法:
⑴“3+4”中职对接本科班、综合对口高考班,各系部根据学期历次月考均分(10%)、双月赛(10%)、期中成绩(20%)、期未成绩(20%,如学期内无双月赛为30%)及假期内学习检测考试均分成绩(40%),按年级总人数的10%从高到低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按1:2:3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奖,系部主任初审各年级名单并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⑵五年高职班,各系部根据学期期中成绩(20%)、期未成绩(40%)及假期内学习检测考试均分成绩(40%),按年级总人数的10%从高到低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按1:2:3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奖,系部主任初审各年级名单并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⑶中职班,各系部根据学期期中成绩(20%)、期未成绩(40%)及平时学习及工学交替鉴定成绩(40%),按年级总人数的10%从高到低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按1:2:3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奖,系部主任初审各年级名单并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⑷教务处审核后将推荐名单送交学校审议。学校审议同意后,获奖名单向全校公示,并填入学生档案。
四、学风建设奖评选办法
根据学期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同类型和同年级班级对比,奖学生人数获得数占双对班级数前30%的班级班主任;同类别、同年级和同学科成绩相比在参考班级前30%的课任老师。学校表彰为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五、奖励办法
1.向学生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学金(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并予以全校通报。
2.对学风建设先进个人颁发表彰证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7月13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