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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5年盐城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5年09月29日 10:19  点击:[]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各有关职业学校:
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下旬举办2015年盐城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与要求
本次竞赛项目的专业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交通运输类、石油化工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等十个大类。具体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相关专业竞赛项目技术规则参照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竞赛方案。
二、竞赛组队与报名
1.参赛对象及组队
本次竞赛各专业工种分中职组、高职组和教师组。中职组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职部、成人中专和民办职业学校)以及五年制高职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城市学院、技师学院分院)1—3年级的在校学生(1995年之前出生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赛);高职组为五年制高职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城市学院、技师学院分院)4—5年级在校学生;教师组为职业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城市学院分院)在职在编的教师(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其中各项目组报名人数详见附件2(数控专业必须注明数控系统类型,工程算量项目必须注明选用的算量软件,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必须注明选用的plc和变频器类型)。对于参赛人数较少的项目,报名人数可适当放宽。学生项目参赛代表队指定1名领队,个人参赛项目每位参赛选手只能上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项目的只能上报2名指导教师。
2.报名办法与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为了便于场地安排和设备、器材的准备,请各代表队于9月25日前将参赛项目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件3至4,表后附选手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教师选手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参赛选手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艺术类舞蹈、声乐、器乐等项目还需填报附件4-4的表格。各项报名表及汇总表必须报送电子文档,其中报名表及汇总表分成2个文件夹)、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学籍卡、身份证、招生录取花名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聘任合同或证书)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各学校参赛选手照片集中贴在纸上,注明姓名、参赛项目,同时提供电子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规范要求:①近期半身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②平光拍摄,成像要清楚,光线反差要小,人像占照片的2/3;③照片分辨率为250px(宽)×350px(高),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④不得使用扫描仪扫描现有的照片作为电子版上报;⑤照片以参赛者名字-项目命名,以单位名称建立文件夹存入上报。)报送市教育局207室(联系人:解太林联系电话:88228620),以便核查。上述材料电子稿统一发至大赛专用信箱:ycjnds@126.com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竞赛初定于2015年10月下旬举行。各项目具体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盐城市教育局
2.承办单位:承担竞赛的相关学校
3.竞赛由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组成名单见附件1),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会务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社所。
五、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经费主要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和承担,参赛代表队合理分担。竞赛期间选手食宿由各单位自理。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1.个人奖
参加各项目比赛的学生和教师均根据竞赛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设优秀奖若干。优秀选手将组队参加全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2.指导教师奖
向学生组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2.2015年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
3.盐城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4.盐城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盐城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3日

http://www.ycve.js.cn/show.aspx?id=3653&ci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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