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2014年12月29日 16:11  点击:[]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为了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教学装备,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管理及教学效率,确保笔记本电脑的正常有序使用并能发挥最大教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笔记本电脑是学校的固定资产,需要借用者必须先向校长室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借用手续借用,并承担保管责任,使用结束后及时归回,不得将外借他人,如有丢失需根据当时实际价格赔偿。

2、学校的笔记本电脑主要用于学校创建、学校会议、汇报演讲、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进修学习、交流讲学使用,不作他用。

3.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笔记本电脑正常使用的维护。因非正常使用的人为行为(包括非正常操作、拆卸、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电压等)导致的损坏;因电脑经过非专业人员维护造成的损坏;教师使用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造成的损坏,借用者本人承担维修费用。

4.借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观看含有黄色淫秽和反动内容的程序、光盘、磁盘、网站、视频;严禁用于迷信、赌博、游戏、上网聊天;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无根据或未经证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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