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长卫老师被授予东台市第四届劳动模范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东台市总工会于4月28日在市政府中报告厅召开大会,命名表扬一批2017年以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授予“东台市劳动模范”称号,我校余长卫老师被授予东台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并接收表彰。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广大劳动群众在从事社会生产的劳动实践中锤炼形成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劳模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是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诠释。
奋斗新时代,筑梦新征程。我们要广泛宣传劳模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精神火炬点亮理想,用模范行为引领社会,用高尚品德感召人心,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我们要用平凡而又伟大的劳动,铸就和凝聚成整体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我们要立足岗位见行动,继续用师爱滋润学生,用生命承载教育,用平凡演绎伟大,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蔚然成风。
(通讯员:沈干,审核:贾成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