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猪肉采购招标文件

2020年11月25日 19:13  点击:[]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食堂猪肉采购招标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推进食堂制度化建设,现对我校食堂猪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品种、供货时间及地点

   1、招标品种:中粮集团鲜肉:肉块(前夹)、肉丝(前夹)、肉片(前夹)、肉沫(前夹)、肥膘、排骨。

   2、供货时间:20201220218月。

   3、供货地点:台城校区和沿海校区食堂。

   二、产品要求根据学校计划按时按量供应来源于东台中粮集团各品种的分割肉。确保无病猪、死猪、老母猪、注水猪、黄膘等不合格猪肉混杂其中,所供猪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三、资质及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个人健康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时需带2000元投标押金,中标后作为供应商信誉质量保证金,未中标的开标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5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到学校指定校区食堂。

   6、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情况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物品。

   除全部退货外还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报名办法电话或书面邀请具备资质的中粮肉专卖店

  六、评标方式:

  中标者的确定:投标者以报价让利率的、资质评审合格的为中标。若参加投标商家的不足3家,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议标,确定中标方。

   七、几点说明:

   1.结算价格确定学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询价。若所送猪肉(中粮不带皮前夹肉)价格高于我校组织的询价小组在台城大润发、德润、千家惠、家家悦超市询价的中粮不带皮前夹肉价格,则所送猪肉各种类一律按照该中标人供应价结算;若所送猪肉价格高于我校询价小组在台城大润发、德润、千家惠、家家悦超市中随意抽2-3家询价中粮不带皮前夹肉价格的平均价,则本周(周日至周六)所送猪肉各种类价格一律按照我校所询中粮不带皮前夹肉价格下浮率结算。

   2.结算方式:食堂一周一核算,学校一结算。每日食堂保管和教职工代表核对送货清单,每日分别发一份核对好的电子送货清单给食堂事务长、保管和总务处分管主任;每周星期一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牵头,食堂事务长、保管、教职工代表参与结算上周(周日至星期六)食堂账目;每月5日结清上月(截止25日)食堂账目。

   3.供应商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经学校领导组讨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及退回押金。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5.中标方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八、若有未详未清事宜请与学校总务处联系,本标书解释权归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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