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
招 标 文 件
经市教育局立项批准,我校食堂(一层)二次水电安装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为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经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施工范围及规格要求: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工期要求:公示期满后20个日历天
三、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的资质:投标人所属企业,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并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前,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未中标者两日 内退还保证金)。中标者中标后,立即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五、投标方式及定标方法
1、定标原则:总价最低且低于学校预先确定的最高限价者中标。采取一轮暗投报价的方式,参照招标中心投标要求密封商务标报价,在开标前投交招标单位。如报价出现相同时,则可现场再次暗投总价,直至决出最低者为止。
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需根据学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形成正式的商务标纸质报价书,中标者需提供与纸质报价书相同的电子版商务标,投标时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费均不报价。
2、投标人所投最低报价如高于学校预先确定的最高限价,则招标失败。学校可以重新公告,择日重招;经请示市教育局纪检同意,也可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3、在开标前,招标单位在市教育局纪委监督下确定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此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不向投标人公布。
六、招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或施工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施工示意图和说明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施工。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施工示意图和有关变更进行施工;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责令停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安全隐患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施工方的责任。
2、协助招标单位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3、中标单位应安全文明施工,并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八、工程造价及决算审核费用的确定
1、低于限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验收合格后,学校、施工、监理三方核准实际工程量,编制工程决算;学校初审确认并签章后,报市教育局基建办,委托审核。
2、审核费用:核减率在3%以内的,其审核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核减率在3%—5%之间的部分,其审核费用由招标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各二分之一);核减率在5%以上的部分,其审核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50% ,同时退还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20000元,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2015年12月底一次性付清。
十、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单位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如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6月5日起至2014年6月10日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 东台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 报名费 300元
联系 人 吴进 张素霞
联系电话 0515-85450311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