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
江 苏 省 东 台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定 点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推进食堂制度化建设,现对我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品种、供货时间及地点
1、招标品种:肉制品、禽制品、豆制品、面条、禽蛋、蔬菜、八鲜干货、冷冻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面粉杂粮、煤炭等物品(详细分类见附单)。
2、供货时间:2016年9月~2017年7月。
3、供货地点:台城校区和沿海校区食堂。
二、产品要求
1、面粉杂粮必须符合gb1355-86 gb1354-86标准。
2、猪肉、牛肉、鲜(冻)鸡鸭等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3、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4、禽蛋、面条、蔬菜、豆制品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5、其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学校使用要求。 三、资质及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鲜货、肉类制品必须用冷藏车进行配送,其他物品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配送到学校指定校区食堂。
3、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四、标书文件的编制
1、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资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
3、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销售业绩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4、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陈述。
5、以往相关供货案例及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6、投标报价单一份。
7、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盖章,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8、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存入学校食堂指定账户)。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限的物品。 除全部退货外还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开标、定标及须知
1、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承诺情况、投标报价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供应商。
2、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资、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等。
3、投标书一经招标单位接收,不得要求更改。
4、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中标单位来学校签订协议。未中标的学校不作任何解释工作。
5、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在2%范围内,其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超过5%范围,由供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市场调研确定属实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调整进货价。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下浮超过5%,而供货单位没有通知发标方,没有将供货价格下调,发标方将立即终止供货协议,结算时执行下调价格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6、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应按发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7、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学校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首次中标候选的需要通过实地考察。
七、招标报名办法、时间与地点:
1、学校通过网页发布信息以及电话通知等办法进行邀请招标。
2、 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请凭身份证等于2016年8月30日17:00前,到后勤处办公室报名并递交投标标书。
3、地点: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台城校区(台城范公桥南)。
4、联系人: 吴 进 联系电话:60602056
张素霞 联系电话:85450311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