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学校工会决定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团结、合作、运动、快乐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分校区举办,与校区学生运动会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地点
两校区运动场。
五、代表队及人数
代表队 |
队名 |
队长 |
队员数 |
第一代表队 |
同心队 |
邹玉春 |
50 |
第二代表队 |
同德队 |
孟俊 |
48 |
第三代表队 |
同乐队 |
许晓兵 |
35 |
第四代表队 |
同趣队 |
陈小娟 |
53 |
第五代表队 |
同志队 |
周敏 |
25 |
第六代表队 |
同向队 |
缪海滨 |
32 |
第七代表队 |
同舟队 |
何国伟 |
39 |
第八代表队 |
同济队 |
顾旭刚(代) |
45 |
六、项目及比赛方式
1.本次运动会分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团体项目三项:《拔河》、《滚雪球》和《空中接力》。
个人项目三项:《小马过河》、《袋鼠跳》和《赶猪赛跑》。
2.团体项目由各校区单独组织决赛,以工会小组为参赛队参加校区决赛,各工会小组组织小组选拔后,将参加决赛项目名单报校区体育教研组(丁立峰、姜玉芬老师)。
个人项目由各代表队自行组织比赛,体育教研组提供比赛器材和场地,并进行赛项技术辅导,统筹安排比赛时间(详见秩序册)。比赛结束将成绩报工会文体委员陈小娟老师。
3.参加团体赛项的,由各代表队推荐参赛,建议每人报一项,尽量不要多报。参加个人赛项的每人三项都要参加,以三项总成绩,评定奖次。
4.各赛项比赛规则附后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赛奖项
1.《拔河》比赛:获得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状和奖品。
2.《滚雪球》比赛:获得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状和奖品。
3.《空中接力》比赛:获得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状和奖品。
(二)个人赛奖项
比赛不设单项奖,根据个人三项总成绩排名,综合评定奖次。设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
1.一等奖:代表队人数的20%;
2.二等奖:代表队人数的30%;
3.三等奖:其余参赛队员。
4.不参加者不评奖(提前退养或因公因病缺席者除外)。
5.所有报名队员发纪念奖。
(三)最佳组织奖项
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两校区各评比一个最佳组织奖。
综合评比办法:从参加活动人数比例、获奖等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获团体项目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空中接力》赛项以代表队最好成绩计算);参加活动人数比例,以各代表队参加开幕式和每次团体赛项到场参加人数比例计分,平均到场率90%以上计50分,平均到场率80%--89%计40分,平均到场率70%--79%计30分,低于70%不得分。
综合评比奖励:以获奖队的报名人数进行奖励。
八、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前,各代表队队长将报名汇总表发给丁小雷老师(沿海校区)、徐树生老师(台城校区)
九、工作分工
组织工作由工会文体委员陈小娟老师具体负责,比赛事宜由姜玉芬老师(沿海校区)、丁立峰老师(台城校区)负责。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工会 教务处
体育教研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