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东台市教育局对教师现有教师资格证进行审查,如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请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到党政办(台城杨莉,沿海季小祥)截止2016年9月27日上午下班前。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和现有身份证信息不符等)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18位不在此列
报送材料:
ü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电脑打印)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样例).doc
ü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ü 身份证复印件
ü 电子照片2寸一张、纸质照片2寸两张(两种照片相同)
ü 另身份证号码出现错误的需到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的
报送材料:
ü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电脑打印)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ü 身份证复印件
ü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没有也行)
ü 电子照片2寸一张、纸质照片2寸两张(两种照片相同)
(注:非盐城教育局和东台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如果出现遗失或损坏的,须到资格证原认定单位做以上工作)
3、非东台市教育局和盐城市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送材料:
ü 身份证复印件
ü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ü 2008年前(不含2008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教育局档案室中个人档内查找)
4、只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没有其他任何教师资格证书
报送材料:
ü 身份证复印件
ü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ü 2008年前(不含2008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教育局档案室中个人档内查找)
备注:若不存在以上几种情况的教师资格证书,视为合格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