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发生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批示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易发多发事故领域的风险隐患,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平安运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含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进一步落实学校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范围
以校区为单元,校区各部门和系部为责任单位(下同)。
三、排查内容
主要聚焦交通(含师生出差、通勤车辆或包车)安全、消防(含台城校区烹饪实训车间煤气)安全、治安管理、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品(含管制刀具等违禁品)管理、水电安全、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等。
四、工作安排
采取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各单位自查、联合检查、学校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达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11月22日前完成)。以校区为单元,校区各部门和系部为单位(下同),按照《通知》和附件3的相关要求,深入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对当前能够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11月30日前完成)。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要突出门房(安保)、实训室、食堂、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学校督查(不定时抽查)。由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随机明查暗访,督查指导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安重点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12月10日前完成)。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汇总各单位自查和检查情况,梳理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判、会商解决,实行销号管理。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学习;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失职失责情况进行通报问责。
五、任务分解
(一)交通(含师生出差、通勤车辆或包车)安全
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班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班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二)消防(水电)安全
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学校楼层、教室、宿舍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水带、水枪是否完好且水带是否摆放平整,消防栓按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后勤管理处、装备与信息化处、学生处、各系部)
(三)危险品(含管制刀具等违禁品)管理
校园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校园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后勤管理处、学生处、教务处,各使用单位)
(四)饮食卫生安全
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学校食堂、扶贫专柜等经营性场所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材料采购和验收、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普查建档,掌握购买年代、产权归属、安全状况等基础资料;食堂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后勤管理处)
(五)校园治安管理
校园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值班、门卫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外来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校区是否建立人车分流制度并落实到位;是否定期会同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综合治理;是否建立了由青年教师、保安组成的最小应急单元。(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六)校舍安全
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各使用单位)
(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对校园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做好排查情况,是否对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学生处、后勤管理处)
(八)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
是否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如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引导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及时反映问题和纠纷;是否定期对校园内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学生之间的关系、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等方面,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是否组建了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调解团队;是否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跟踪和反馈机制,对已处理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后续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各系部)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持“从零出发,向零进军”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整治,列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二、深入排查,认真整治。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为整改提高奠定基础。要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要报学校行政管理挂牌督办。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找问题不准确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的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完成不彻底的不放过、师生不满意的不放过。
三、加强监督,依据追责。学校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考评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中,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甚至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校区和责任单位于11月22日上午下班前形成自查报告和责任问题整改清单报后勤管理处。邮箱:648736264@